各县区、园区科技局,市经开区、煤化工园区经贸发展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1﹞74号)精神和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2021年我市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相关要求
申报范围、申报材料、网上注册申报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1﹞74号)。网址: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261121.html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于2020年4月30日前要完成,“五一”国际劳动节之后,税务部门组织进行审核,具体时间以市税务局通知时间为准。
全市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联合评审后,6月11日前在“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荐上报,并将联合推荐函上报省认定办。
1.申报企业在作高企财务审计报告前,要到县区、园区税务局核对财务数据,确保审计报告的财务数据与税务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4.县区、园区科技局(经贸发展局)要积极与属地税务局沟通协调,为申报企业作好服务。
5.为申报企业作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