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省级基地申报。请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于5月21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的示范基地测评情况表(加盖公章)、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五份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人:郭京;电话:536152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印版).doc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