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科高﹝2020﹞36号
各县区、园区科技局,相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和市科技局重点工作安排,结合“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开展2020年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为在我市注册,且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试点)或已备案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成立3年以上,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之间,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年上缴税收不少于20万元,农业企业年净利润不少于10万元。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60%以上,工业或服务业企业近3年销售收入或上缴税收增长率的年均值达10%以上,农业企业近3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年均值达10%以上。
3.企业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4%以上,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研发机构。
4.企业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企业的知识产权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培育期内发明专利1项以上,培育期内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项以上,培育期内国家动植物新品种权1项以上。
5.科技成果登记不少于3项。
二、申报材料
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淮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书。
2.以下复印件(在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企业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3)研发机构认定文件复印件。
3.财务指标证明文件。
(1) 企业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企业近3年研发费用和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2)企业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相关附表)。
三、相关说明
1.申报企业。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包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包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
2.知识产权。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是企业近三年内获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动植物新品种等。
3.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须完整,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不可缺项、少项,各类指标、数据前后表述一致。
四、相关要求
1.2020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2.“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不能重复申报。
联系人:胡明飞 电话:6644826
附件:淮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书科技小巨人申报书.docx
淮南市科技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