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委、财政局,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经贸局、财政局,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275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皖北〔2020〕103号)精神,现就2020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0日前(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二、支持项目: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项目,重点扶持促进农产品加工、轻纺鞋服、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发展壮大的项目。
2.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支持应急医疗救治设施、传染病防治、医疗物资储备等项目和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应急物资储备等项目。
3.结合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需要,支持对产业承接平台建设支撑的项目。
三、贴息时间
2019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0日
四、申报材料(一式10份)
1.申报单位编制申请贴息资金报告及填写项目申报表和项目详表。
2.申报单位编制的申请贴息资金材料要将《申报2020年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项目要件》涵盖其中。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中,相关负责人、经办人须签字,单位须盖公章。
2.申报材料须有目录和页码。
3.县区(园区)发改、财政部门初审后,择优确定申报项目,联合正式行文报市发改委地区科和市财政局经建科(申报表和项目详表作为正式文件附件)。
4.县区(园区)确定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发改委地区经济科(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市发改委联系电话:5361553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6667201
附件:
1.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皖北〔2020〕103号).pdf
2.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275号).pdf
4.2020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xls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