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淮南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办法的通知》(淮经信产业〔2018〕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2020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应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规定,分别提交《淮南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淮南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请表》、《淮南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二、申报方式

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

三、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2.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3.请各单位于7月16日前,将上报文件、申报材料等一式两份(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后报送我局产业政策科,逾期不受理。

联 系 人:吴月娇  联系电话:667830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淮南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办法的通知》(淮经信产业〔2018〕19号) .doc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