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54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印发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见附件1)要求,精准把握专业化众创空间的主要特征、基本条件和主要任务,精准研判自身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流程
1.申报单位将编写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2,字数不超过5000字,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不含在5000字内)和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等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word版和pdf版)于7月20日(星期一)前提交至属地市科技局。
2. 各市科技局通过材料初审、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与申报材料和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并于7月30日(星期四)前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区1号大厅,邮编 230001),相关材料word版和pdf版发至kjtqycx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 省科技厅对推荐的申报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查,择优推荐至科技部。
三、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龙刚、陈鹏,0551-62646861、626554379。
2. 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李君,0551-62999803。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