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单位:

为做好安徽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6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开展安徽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本次筛选仅考虑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能力,符合以下筛选条件的检测实验室可以向我厅提出申请:

(一)持有国家或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二)符合通知附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三)通过认证的检测能力范围至少涵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 36600-2018)表145项监测指标2中的40项及表12以外的项目可根据实验室的技术能力进行选测。

(四)检测实验室不在安徽省内的,应当具备相应样品特别是有机样品保存、运输能力等必备硬件条件,确保检测工作不受影响。

(五)已通过国家土壤详查筛选的检测实验室,也需要提交本次筛选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六)申请实验室须承诺优先安排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

二、筛选要求

对于符合基本条件并且具备实际工作能力的检测实验室,厅将根据除45个基本项外其他有效检测项目数的多少、技术能力、专业水平、仪器设备、内部管理情况、企业信用等因素综合评定,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技术规定》,对申请实验室递交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筛选以进行下一步考核。

三、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实验室不在省内的申请应同时提供保障土壤及地下水样品及时开展检测的可行性分析材料。

所有材料需盖单位公章,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时间截止到2019111日。

  人:刘曼曼

联系方式055162824560

电子邮箱:276369421@qq.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

 

附件:附件 安徽省企业用地调查实验室申报表.docx